各附属医院、临床创新研究中心:
根据《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度立项项目以及部分2022年度立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纸质版报告书一式一份。
(2)项目负责人须将项目相关成果材料作为结题报告书附件一并提交。其中,已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全文;中文期刊论文还须同时提供期刊封面页和目录页复印件。已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论文录用通知及论文全文。上述材料均应按顺序附于结题报告书后统一装订。
(3)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
2.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完成初审后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将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材料统一汇总后,于2026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南通大学医学部(南通大学啬园校区18号教学楼C315室),同时将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含全部成果材料附件)及结题情况汇总表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xb@ntu.edu.cn。医学部将联合科学技术处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做出是否同意结题的决定。
二、其他事项
1.预计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书面申请(附件3),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不能按期结题的原因,由各单位盖章后报送至南通大学医学部,医学部将联合科学技术处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核,理由充足的可以同意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逾期不提交结题材料、也不提供书面延期申请或延期理由不成立的项目,学校将对该项目作出撤项或终止处理。
2.请各单位对照本单位项目清单(附件4和附件5)做好相关结题工作。
联系人:陆亚鹏,联系电话:0513-55003667。
南通大学医学部
南通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26日
附件5:2022年度南通大学临床医学专项项目待结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