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2026 年度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 1 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对于合作交流类项目,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 15 万元/项;对于双边研讨会类项目,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 8 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交流项目 20 项左右,双边研讨会项目(包括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共 4 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 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 资助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 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 资助日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 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签证保险等相关费用。JSPS 资助日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研究期限。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 2027 年 4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31日。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 2027 年 4 月 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 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 JSPS 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JSPS 提交申请。日方申请指南详见 JSPS 官方网站。
(三)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 1 项。
(四)《202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申请书校内提交开始时间为 6 月 2 日,校内接收截止日期为 8 月 26 日,请申请人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确认申报具体事项,逾期不予受理。
3. 预算编报要求。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 4 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或出国会议项目,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交流年度根据需要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申请在华会议项目,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为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
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 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 3 个不同的单位。
5. 申请材料要求。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协议。中外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原则或机制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须提交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6. 2027 年度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申请指南详见基金委网页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6593.htmll。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科技计划与军工项目科杨晓明、薛也联系,电话:85012139,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科学技术处
202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