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通知,2025 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 “创新生物药”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本年度“创新生物药”项目按照“重点领域攻关方向”“新一 代多肽、蛋白和抗体药物研发”“新型细胞治疗药物开发”“肝外靶向 递送系统关键技术以及核酸药物研发”“前沿技术前瞻布局以及关键 核心仪器设备、药用辅料和耗材的攻关与产业化”等五部分,共设立 21 个指南方向。每个“创新生物药”指南方向项目采取联合攻关方 式组织,下设 3-5 个联合攻关方向;每个联合攻关方向由不同单位 承担实施,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承担 1 个联合攻关方向,按照项 目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项目总体目 标;申报单位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联合攻关方向。每个指南方向原 则上支持项目数不超过 2 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3 年。
2.综合运用揭榜挂帅、定向组织、赛马、里程碑考核等组织方 式遴选攻关团队,其中,3001-3004 指南方向委托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推荐,科技厅评审,其余指南方向均由科技厅牵头组织。具 体组织方式见项目指南(附件 1)。
3.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 报“2025 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 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4.项目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 式择优遴选项目。拟立项目将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 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 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 预算的 30%,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对地方财政 共同出资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 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须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 附加值高,预期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助力满足人 民群众健康需求。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重大战略目标产品,具备市场 应用场景;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 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或重大战略目标产品。项目实施应包括全 部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 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作风学风良好,具有较 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 织和申报项目。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 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 受理。涉及安全生产、农业种业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 资格或许可。
3.本专项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 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牵 头申报项目须联合省内企业,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 全国优势力量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联合攻关单位中省外单位 必须不少于 1 家。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牵头申报单位 应与联合攻关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以及各单 位知识产权归属、目标任务、资金分配等,技术成果须在我省应用。 项目申报单位相关条件详见指南有关说明。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 40 岁以 下(198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专项 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 的比例不低于 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 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6.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 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 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 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7.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 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 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 关规定要求。
8.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 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 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 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 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 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 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 号)第 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三、其他事项
1.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2025 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 审工作将依托新建的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组织实施。根据政务服务“一 网通办”要求,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
2 . 实 行 无 纸 化 申 报 。 在 江 苏 数 字 科 技 平 台 (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在线填 写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信息表、 项目申报书等材料最终正式版需按要求完成所有签字、盖章,扫描成 PDF 形式上传申报系统,确保 PDF 材料内容与线上填写内容一致,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 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 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5 年拟 立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装订,按封 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 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材 料须一致。
4.本项目申报材料系统审核推荐,校内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确认申报具体事 项,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科技计划与军工项目科薛也、杨晓 明联系,电话:85012139,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附件:1.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2.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2025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
4.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