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初定)实施办法(试行)》(通大人〔2024〕177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级及以下职称初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止2025年6月30日,符合《南通大学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初定)实施办法(试行)》中职称初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及会计、经济、审计、卫生、出版等系列初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登录智慧通大,在“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评审/初定—2025年职称初定”中填写申报。
2.各二级单位成立初中级职称定聘工作小组,一般由熟悉本单位人事、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的5-7人组成,设组长1人,负责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综合考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三、报送材料
1.南通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2份);
2.南通大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符合条件人员公示情况。
上述纸质材料于2025年7月2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师资科。联系人:陈于,联系电话:85012083。
四、其他
自2025年起,职称初定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申报工作于当年6月、12月开展,符合职称初定资格条件的申报人须于当年6月、12月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并在职称系统内申报。
人力资源部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