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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13 阅读人数: 902

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室、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04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专职科研)、专职辅导员。

2.承担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并获聘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不承担教学计划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时间安排

1.713日至82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流程详见附件1

2.828日前,申请人自行前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须填《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如实填写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体检表上要有明确结论(如合格或写明不合格的理由),要有体检医生的签字和医院体检部门的盖章。

3.教师发展中心于91日反馈申请人申报情况至学院(室、中心),学院(室、中心)根据反馈结果准备申请人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同时加盖部门印章。学院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由教务处审核教学任务,审核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各学院(室、中心)于93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教师资格粘贴相片页(附件5)及相关材料汇总,并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附件6)上顺序排序(不装订)装袋,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联系人:程璐、倪瑶,联系电话:85012148,地址: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27室),电子汇总表发送至jsfzzx@ntu.edu.cn

5.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于9月中旬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试人员注意安排好工作日程)。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申报质量,各学院联络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的准备及审核工作,逾期不补。

    2.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现场确认时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信息,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其他无法比对的信息,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3.申请人以个人承诺书替代思想品德鉴定表。个人犯罪记录情况由省教育厅统一核查,不要求申请人提交。

港澳台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联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居民可

根据需要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函。

4. 申请人不需要提交认定申请表,由省教育厅作出认定结论后统一组织打印。

5.自今年起,证件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尺寸为 25MM(宽)×35MM(高),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必须与电子版照片同版。

 

附件:

教师资格附件.rar

1. 202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

2. 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4.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

5. 教师资格粘贴相片页

6.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封面

  

                                          教师发展中心

    20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