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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2 阅读人数: 162

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室、中心):

我校2019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2019年新增研究生导师的遴选按《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2018〕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进行。

二、申报对象

新增博士生导师: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申请者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申请者应是本学科学术水平较高的正高级职称人员,且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年龄不超过57周岁。科研成果突出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也可参加遴选(详见《管理办法》附件一中第三条)。

新增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申请者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有学术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申请者应是本学科具有一定水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科研成果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也可参加遴选(详见《管理办法》附件二中第三条)。

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申请者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有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申请者应具有本专业学位领域实践经验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根据《南通大学学位授权情况汇总表》(附件2)提交《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3、4、5)及证明材料至申报学科所属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认真初审,将符合条件者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11月5日下班前将《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6)及初评通过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四、材料要求

1.申请新增研究生导师的有效项目、成果期限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2.申报人员填写的《审批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学院(室、中心)报送的《汇总表》,均须经各学院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3.申报博士生和硕士生指导教师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7。

联系电话:85012092。

附件

1.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2.南通大学学位授权情况汇总表

3.学术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4.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5.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6.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学院填写)

7.申报博士生和硕士生指导教师所需提交的材料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

导师遴选.rar